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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应急协调机制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3-12 【字体大小:大 中 小】

各科室、全体工作人员:

为提升窗口服务效率,妥善应对突发性人流高峰,切实保障服务质量,现就窗口应急协调机制补充要求如下:

一、应急响应机制

1. 当服务台、化验室、挂号窗口等区域出现排长队现象(等候超15人/队或等候超20分钟),当值人员须立即致电党政办,并主动做好现场解释与秩序维护。

2. 党政办接报后须10分钟内协调相关科室增派人员、开放备用窗口或启动人员分流预案。

二、联动处置要求

遇重大突发情况(如系统瘫痪、群体性事件等)且党政办无法直接协调时,须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及当日值班院领导统筹处置,同步启动应急预案。

三、服务纪律强化

1.严禁任何科室及人员以窗口饱和、交接班、设备故障等理由推诿患者或前来体检人员。对因推诿、拖延导致纠纷或投诉的,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责任。

2. 各科室须无条件服从党政办应急调度指令,确保人员、设备、窗口资源及时到位,切实落实"首问负责制"和"限时办结制"。

四、监督问责机制

纪检监察室对应急响应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,对响应迟缓、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。

本机制自即日起执行,各科室须于3日内组织全员传达学习,确保责任到岗到人。

 

 

党政综合办

2025年3月12日




20250312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应急协调机制的通知_1.docx